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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二次理赔是否还需再次鉴定伤残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体损伤程度通常需经过一次鉴定即可。
对于此类损伤,受害者应在经医师完成全部治疗后进行鉴定,其后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应以上述鉴定结果为主。
若受害方或有关当事人对此次检验报告或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同一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同一鉴定事项,给予受害者获得重新鉴定的机会仅限于一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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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4: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