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交通事故报了保险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方需及时向本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同时,也应在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尽快向保险公司汇报灾情,以免延误处理时间。 其次,对事故现场进行详尽的勘查与检测。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立刻指派他们公司自己的理赔专员或者联络已经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以及海外代理商前往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深入了解可能的财产损失,细心查阅并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以及财产损失等方面息息相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所定义的“保险责任”,如果有必要,甚至需要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具有科学研究背景的机构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支持。 再次,对损失进行评估定价。 保险公司的相关职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与检测之后,将依据实际情况对这次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估计和定价。 接下来,提交索赔所需的文件资料。 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时,需要提交诸如保险单、索赔申请书等一系列与这次事故有关的完整单证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准确核实。 然后,计算并审核赔款金额。 保险公司审查完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文件清单后,若认为证据确凿、真实可信,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根据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并确定学生具体的赔偿额。 最后,领取赔偿金。 保险公司作出支付赔偿款的决定之后,便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被保险人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在保险公司领取相关赔款。 此外,还需协助追讨损失。 有时候,即使保险公司支付了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但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保险公司仍有权向真正的肇事者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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