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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伤者理赔有期限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中,法律规定的诉讼有效期限为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的一年内;
(2)而关于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与受害人本身无直接关联性的经济损失,例如损毁或丢失的机动车以及滞留在车内的物品等,其诉讼时效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持续两年的时间;
(3)对于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潜在性伤害,如出现外伤性失语症、偏瘫现象或因神经损伤导致四肢肌肉萎缩等等情况,则诉讼时效应从潜在性伤害被明确诊断或通过适当机构认定与交通事故存在必然联系之时开始,并以此为节点持续一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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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