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事故科处理事故需要当事人都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的情形之下,当事故科交警处理交通纠纷时,建议所有的涉事方都能够亲自出席。
这样可以使交警能够更为全面且准确地掌握事故的详情,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过程、各方的叙述以及其他相关细节信息等。 然而,倘若涉事方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亲临现场,他们亦可委派代理人代为参与处理事宜,或以合乎法规的途径提交相关的陈述与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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