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判定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的判断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科学严谨的分析与评估; 其次,公安机关应该在现场勘查结束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后,该认定书应在制作完毕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分别送达到事故双方当事人手中。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对于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情况,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也需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此外,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则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尝试在互联网上公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是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信息,必须严格保守秘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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