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后交警和保险都报了当事人还要做什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际,诸位作为驾车人士须立即停止行车,并守护好事发现场避免触动相关证据。
一旦出现有人员受伤的状况,驾驶者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并向执勤交警或公安局交通管理处作详实汇报。 倘若没有人员受伤,且双方对于事实细节及成因无异议,则可以暂时撤离现场以保障交通恢复正常运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如遇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方的驾驶人员需要立即停车,维护证据;如果已经导致人身伤害,驾驶员应该立即开始医疗急救,并且在场执勤的交警或市政厅交通管理部门做详尽汇报。 如需为救治伤员而改变现场环境,则需要明显标识变动的位置。 同时,过往车辆的乘客、驾驶员以及行人也应该给予全力支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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