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定逃逸的几种情况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为您列举了几种常见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流程,希望能帮助您更全面地了解交通法规,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异议,主动放弃现场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且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如果其中一方向警方提出反悔或者追究责任的请求; 2.如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及时救助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明示了车辆及伤者所在位置后驾驶车辆驶离现场,同时向警方进行及时报案; 3.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后,若的确需要暂离医院筹集资金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经过伤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留下个人真实信息并与对方商定返回时间; 4.此外,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为受伤需要前往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以至于无法第一时间报案; 5.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为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而不得已离开交通事故现场,但仍然能够及时向警方报案; 6.最后一种情况是,如果有证据显示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预测或避免)导致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且能够及时向警方报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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