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交警扣车后取车流程如下:
1、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车; 2、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 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交通事故扣车有以下条件: (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 (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