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委托或交管部门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在二十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交管部门接到结果后,在两日内将复印件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或另行委托。 评定结束后,由交管部门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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