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肇事逃逸罪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通常是指当事人在交通意外事件发生之后,明确知道已经发生了涉及到他们自身责任的交通事故,但为了逃避法律的惩罚和追究,选择离开事故现场从而做出的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例如,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能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未留守现场以协助解决事故问题,或者未对受伤人员实施必要的救援措施等等,这些都有可能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若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那么逃逸无疑将进一步加重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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