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肇事逃逸乃一种严重触犯法律法规之行为。
该犯罪的成立需满足下列核心要素: 1.明确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 这要求被告人对其行为可能引发交通意外事件具有充分认知。 2.意在规避法律责任而仓皇离场。 被告人在此情况下,故意掩饰逃避法律制裁之意图十分明显。 3.未留守事故现场。 被告人在事故已经发生之后,未采取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例如积极救治伤员或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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