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几天开庭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法庭审判时间并非一成不变的,它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证物搜集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计划等等。
通常情况下,从案件因触犯刑法而启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程序,到最终在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可能需要持续数个月或以上的时间跨度。 然而,针对那些案情相对简单明了的案件,其审理过程可能会相应缩短,而对于复杂曲折的案件,所需耗费的周期可能会更加漫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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