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能否作不起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着某种特定情形下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往往受到案件的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表现以及其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例如,若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如肇事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并不严重,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地表达悔过之意,积极进行赔偿以获得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需判处刑罚或予以免除刑罚,进而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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