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起点的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的起刑点一般涵盖如下几种情况:1.导致一名人员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2.引发三人或以上死亡的,侵害方需对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同等责任负责; 3.对于致使公共财产以及他人财产遭受直接损毁的情况,且能够证明侵害方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者,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 除此之外,若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侵害方需为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人,同时还存在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明知所驾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等情况时,亦应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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