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有自首情节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特定罪名而言,依然具备自首的规定。
在肇事者遭逮捕之前,如果他能够自动投案并诚实地承认自身所涉及的罪行,便可以视为达成了自首所需条件。 这种情况并非仅限于交通肇事罪,而是广泛包含在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中。 对那些主动交代罪行并坦白认错的嫌疑人,司法体系通常会给予适当减免刑罚或从宽处理。 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如果涉案人员能够主动投案寻求法律机关的查处和制裁,那么这种行为便是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通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嫌犯或者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尚未被公安、检察、审判等执法机构察觉; 或者虽然已经察觉,但是尚未经历过相关部门的调查谈话、审讯,也没有被公开宣告采取调查手段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或者尚未遭到众目睽睽如押解般的围观或控制时,他们能够主动将自身处于守法的执法机关掌控之下,自愿接受审查及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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