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行通行不听劝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违背交通管制守则且未能服从劝告者所面临的惩处如下:
第一,行为人在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情况下依旧强行通行,对警告不予理会,然而其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立案标准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相关交管部门有权对此类行为处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附加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第二,因违反交通管制之规定从而引发重大事故,最终导致严重后果的,此时行为人便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依照法律规定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并且在此期间交管部门有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那些违背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闯关并对劝告置若罔闻的行为,根据规定,交通警察有权对此类行为处以200元起至2000元止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由相关情节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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