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无所谓的“交管肇事罪”这一独立罪名存在,唯独存在着“交通肇事罪”这一基本刑责。
此等罪责的构成要素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主体要件至关重要。 本罪主要针对一般的行为人,即: 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加害者或受害者。 其次,客体要件亦须明确。 本罪所侵害的客休是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 交通运输,泛指与某一特定交通工具及其配套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以及空中交通运输方式。 再次,主观要件亦应注重。 本罪在行为人的主观世界中表现为过失的态度。 这类过失包含两层含义,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两种过失都是针对行为人自身的违规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而产生的心理态度。 最后,客观要件乃是关键所在。 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实施交通运输过程中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从而酿成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受损,甚至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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