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能够主动保护财产损失现场、积极救助受伤人员并依照本法规则向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报案行为的肇事者,我们应将其认定为自动投案并予以相应的法律奖励。
而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成功逃离现场,但能在后来的时间内主动投案且诚实坦白交代自身所犯下的罪行,那么同样应当视为自首,同时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以较为严重的法定刑罚为参考依据,酌情决定是否对其给予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具体程度。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及向相关部门报告这类行为属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然而这并不会影响到我们在刑法层面对于这种行为表现的认定,因为前者是对后者的充分支持以及鼓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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