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法院不调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导致的犯罪行为并不是必须通过法庭调解才能得到妥善解决。法院会对每个案子的具体情节加以深入分析,如被告的认罪表现、其所提供的赔偿金额及其满足受害者家属意愿的程度等等,来判断是否应当展开调解程序。假如双方能够达到和解协议,法院有可能会在确定判刑裁定时充分参考这一因素,然而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此类案件都必然会进入调解阶段。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主要是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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