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开汽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致使他人死亡且其需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或者完全责任的案件,那么他将会被怀疑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必须为他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鉴于其年龄因素,应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将刑罚轻度化或者降低适用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下的量刑标准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他们在驾驶机动车时导致他人死亡,尽管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将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 如果未成年人拥有个人财产,则可以用这些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 若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赔偿费用,剩余部分则由监护人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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