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怎么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辆事故中,交通肇事逃逸决非儿戏之举,以下几种情形皆应视为逃逸行为:
首先,驾驶员明知发生碰撞事故而选择逃走,或舍弃机动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驾驶员并未意识到自身存在过错,仅仅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驾车离开事故地点; 再者,存在饮酒过量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警方到达现场之前主动弃车离场而后再次返回;此外,驾驶员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但并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再度逃避现场处理; 同时,驾驶员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亦被视为逃逸行为;调查过程中,拒绝接受询问、故意拖延时间甚至躲避检查的行为也构成逃逸; 最后,尽管驾驶员矢口否认撞车事实,但已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其了解事故真相的同样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至于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未能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或支付相关赔偿金便匆匆离去的行为同样属于逃逸范畴。 因此,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首任。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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