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撞伤人了会坐牢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驾车过程中若意外地导致他人受伤,其是否须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依据具体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
1.倘若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他人轻微损伤,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必面临牢狱之灾。 2.假如交通肇事后致他人重伤,然而行为者在事故中并不需承担主要的责任或者只需承担次要、同等的责任,那么在这类案例中,行为者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样也不会因此入狱服刑。 3.但如果交通肇事造成了一名以上人员的重伤,且行为者必须为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只有当行为者存在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才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遭受刑事制裁: (1)在饮酒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没有获得驾驶资格证书却依旧驾驶机动车辆; (3)明知道自己所驾驶的机动车存在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效等问题,仍坚持驾驶; (4)明确知晓所驾驶的机动车辆未取得牌照或已经报废,仍然继续驾驶; (5)过度装载人员驾驶机动车; (6)为了逃脱法律的追责,处理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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