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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轻微事故对方走了算逃逸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若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这并不等同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逃逸"行为。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若当事人了解到自身已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但却选择逃离事故现场,那么这无疑将构成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
在此情况下,逃逸之行为主要是由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所致,即为了规避法律的追责而选择逃避面对真实情况的处理。
举例而言,如果当事人意识到车辆之间有过轻微碰撞,但仍坚持离开现场,那就可以被视为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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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