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交通事故中遭遇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方及相关知情人士,均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实名举报,同时详细提供涉案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外貌特征以及车辆逃离方向与驾驶者的基本相貌特征等关键信息;
(2)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到的涉及逃逸行为的类似报案,经核实无误后,应当根据管辖范围和道路状况,拟订相应的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追踪计划书,并且积极组织专业化的追捕队伍来处理这些肇事逃逸案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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