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行为是否为保险免责范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属于交强险免责范围。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逃逸的,不属于交强险免责范围。
交强险的免责条款有四条,交通肇事逃逸不在其中。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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