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起算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2、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 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伤害当时未曾发生,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5、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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