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和醉驾能并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与醉驾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却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寻衅滋事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或者殴打伤害他人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当这种行为情节严重,达到犯罪标准时,就触犯了《刑法》; 即便未达犯罪标准,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而醉驾则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角度来看,若一个人同时做出了寻衅滋事行为(无论是达到犯罪程度还是仅应受行政处罚)以及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需要分别依据各自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且可以并罚。 这样做能够充分体现法律对不同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正惩处,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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