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替父母偿还借款的法律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还债。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所以,债具有相对性,而父母和子女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民事法律行为负责,父母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 但如果父母去世,子女选择继承遗产,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父母本身没有遗产或者子女选择放弃遗产,那么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如果子女选择继承父母的遗产,应当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子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还款。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若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赡养义务出现生活困难向他人借款的或看病就医产生医疗费用,在该种情况下,父母死亡后无论有无遗产,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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