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追偿不是全责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司机因醉酒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即便保险公司在行使交强险赔付义务之后,他们依然享有向实际侵权者追偿的权利。
然而,如果在事故责任的判定中,肇事司机并非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所能主张的追偿金额将会依据每方应负的责任比例得以确定。 一般而言,各方可根据各自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因本次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比如,如果该肇事司机经认定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他可能需要支付总赔偿额的70%; 而如果是次要责任,则可能只需要承担总赔偿额的30%。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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