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逃跑怎么判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醉驾逃逸作为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本身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而逃逸这一情节,也有可能导致对其处罚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时,需要全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酒精浓度、案发后产生的影响以及逃逸行为的恶劣程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如果存在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均应受到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处罚: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便是其中之一。 而逃逸行为,则很可能被视为逃避法律责任、对抗执法等恶劣情节的体现,进而使得刑期和罚金的数额有所增加。 若醉驾逃逸过程中不幸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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