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四要素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罪所涵盖的四项基本要素分别如下:首先,行径方式要素:指必须是在道路环境下,通过驾驭机动车辆进行的各种行为;
其次,驾驶行为要素: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诸如追逐竞驶、醉酒驾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速度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等情况; 第三,主观心态要素: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行为的实施者都抱有明确的故意心理,即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但仍然选择实施; 最后,行为主体要素:该罪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性的自然人,既包括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也包括未满足这两项条件的个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