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会判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驾驶罪,简称为“危驾罪”,其具体含义为,机动车驾驶员在公共道路上进行驾驶活动时,若存在如下几种特定行为,则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1.以极快速度在道路上驾驶车辆,且情节极为恶劣; 例如,超速驾驶、频繁变换车道、故意阻挡其他车辆等危险行为。 2.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法定标准。 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客数量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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