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范畴都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犯罪涵盖了以下四种具体情况:首先是以危险方法驾驶机动车且情节恶劣者;
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高速飞行,无视交通法规,频繁地进行变换车道、快速接近前方车辆并与其保持密切距离等具有高度危害性的操作。 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标,超过或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的标准界限。 然后是从事校车服务或者客运业务的人员,他们严重超出了额定载客人数,或者严重超过了规定的最高时速而冒险行事。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违反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致于危及到公共安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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