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什么案件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公路上以极具危险性的方式驾驶机动车辆——包括超速竞逐、醉酒驾车、违反校车运营或乘客运输法规等,从而引发极其恶劣的影响;
或是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对公众的安全产生直接威胁的行为。 这一类违法行为都被视为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侵犯。 例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即便未对现实生活造成实质性损害,同样会被视为构成此项罪名。 原因在于,此类行为已经对公共道路上无确定性特征的众多民众的生命权、健康权甚至财产权等方面构成了深远且抽象的风险隐患和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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