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电动车撞路灯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明确界定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行。
假如驾驶者所驾驶的并非传统机动车而是电动自行车,而且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事件,比如碰撞到了路边设施,那么很有可能就触及到了该法律条款中所提到的“醉酒驾车”这一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下所导致的刑事犯罪问题,还需要考虑诸多细节因素,例如醉酒驾车的具体酒精浓度、事故所带来的实际伤害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道路违法行径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发生了上述情况并造成了一些轻微损害结果,若无其他任何违法行为发生,那通常会被视为只是违反了行政法规,或者是被认定为侵犯了他人权益的民事侵权行为。 反过来说,如果因为醉酒驾车而引发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同时行为人又存在着诸如醉酒驾车等恶劣情节,那么就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