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醉驾撞人无伤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驾驶员在饮酒后驾车行驶的行为被定性为危险驾驶罪。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处并未提及事故中被撞击者是否出现严重身体伤害,然而本质上讲,仅仅是醉酒驾驶这一行为便满足了该规定中的第二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条件。 因此,即便受害者并未遭受重大伤情或者生命危险,驾驶员也仍有可能承受由拘留以及罚款组成的刑事惩罚。 若醉酒驾驶的情节更加恶劣,例如与他种犯罪行为如交通肇事罪相结合,就必须参照“处罚较重者为准”的原则进行量刑。 然而,单就醉酒驾驶这一行为而论,不论其是否导致人员伤亡或其它恶劣结果,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性都不可避免,这也是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前提。 总的来说,骑行电动自行车且处于醉酒状态下的驾驶员,必将受到拘役与罚款两种形式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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