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所述,若行为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必须满足如下两个前提条件: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施行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行为人都在符合以下任一或多项情形下进行了相关行为:如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酗酒后依然驾车的驾驶员; 从事校车运营或是旅客运输,但实际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范畴,又或者以极大超标速度行驶的交通参与者; 以及如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制品,从而引发公共安全危机等行为。 另外,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而言,倘若对本文中的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承担有直接的法律责任,同样会按照上述法规制度予以惩处。 然而,如若以上所述种种行为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那么将依据罚责更为严厉者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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