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在法院通常会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在饮酒之后,如果还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将会被强制性地暂扣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至三个月之久,并且还要面临数额在人民币200元到500元区间的罚款惩罚;
假如驾驶员已经达到了醉酒的程度,那么将由公安机关汽车管理部门对其加以约束直至清醒为止,在此期间,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依法暂扣三个月时间以上、六个月时间以下,除了要进行罚款之外,还可能被判罚罚款金额高达人民币500元到2000元之间。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有酿成犯罪的风险,构成了所谓的危害驾驶罪名。 至于醉驾没有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将被处以最高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惩罚,并同时施加罚金刑。 注: 拘役是指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