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最初法条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罪最初法条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最初法条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罪的边界是什么? 三者都是损坏公共次序的违法,但存在显着差异。 1、违法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意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力影响或其他不健康的心思需求;后二者的违法动机是为了完成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捣乱的方式,打乱机关、集体、单位的正常次序,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或交通次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体甚至政府施加压力。 2、违法方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有必要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许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毁损、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许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体或许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4、违法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一切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查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查首要分子和活跃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在当代的中国是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93条当中规定,如果追逐拦截或者是谩骂他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将会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来进行惩罚,如果纠集别人屡次实施这种行为的话,将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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