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交规下,喝酒后能否坐在车上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假如您仅仅是坐在车上没有驾车且在饮酒,这当然不算是酒驾行为;
反之,假设您是一边开车一边饮酒的话,那就必定构成酒驾了。 就字面意思来看,“酒驾”无疑是指饮酒之后继续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不过,从普遍的理解来看,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驾驶员在饮酒之后驾驶它们,都可以被归类于酒驾行为。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这条法规中明确的规定,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又小于80mg/100ml(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这个区间内的驾驶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是饮酒驾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酒后驾驶的一个类别,通常被简称为酒驾。 关于醉驾,这部法规也给出了明确定义,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同样以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作为标准),这种驾驶行为便被视为醉酒驾驶,它也是酒后驾驶的一种,通常被我们称之为醉驾。 总的来说,只要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但又低于80mg/100ml,那么他所实施的驾驶行为就被称作饮酒驾驶; 而如果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那么这就被认定为醉酒驾驶了。 换句话说,无论是否情愿,只要有这么多酒精在体内,就已经构成酒驾行为了。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它们都是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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