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醉酒取保候审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条款规定,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行,应受刑事处罚,其形式通常为判处拘役以及罚款。若行为人行径中虽处于轻微醉态,却依然满足本条款所述醉酒驾驶机动车之情形,则在法律层面上仍然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具体的处罚方式与尺度,则必须结合到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综合判断,诸如醉酒的严重程度、驾驶行为所产生风险度、是否已经导致交通事故等众多复杂因素都需要纳入审理过程之中,最终由法院根据上述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之后,方能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倘若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情节较为轻微,那么便有可能考虑适用缓刑或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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