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导致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醉酒驾车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及其潜在法律风险,必须强调的是,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将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了短期监禁和罚金的同时,还可能会对相关人员的驾驶执照进行撤销处理。 具体来说,当醉酒驾驶机动车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都应该依照刑法的“危险驾驶罪”规定,给予更为严厉的惩罚: 首先,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类驾驶者的行为直接关联,且其需对事故负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或者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实施逃逸,但尚未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类型; 其次,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 再次,当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通道上行驶; 第四,驾驶运载乘客的运营机动车; 第五,严重超过乘员数量、装载货物重量或者行使速度,缺乏驾驶资质却违规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虚假或者仿冒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等,这些都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第六,逃避公安机关的严格检查,或者拒绝配合、阻碍公安机关的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 第七,曾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经历; 以及最后第八点,其他可能导致加重处罚的特殊情形。 然而,若醉酒驾驶引发大规模的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应该根据《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来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面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如果有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刑期将会提高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例,则要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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