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哪年之前视同缴费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外业职工在1993年12月31日以前连续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连续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联系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