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明确判定为肇事逃逸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视为肇事逃逸:
首先,当事人在知晓已经发生交通意外的前提下,选择驾驶车辆或者丢弃车辆以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如果当事人自我认定对于事故并无任何责任,也会采取同样行为驾车离开现场; 最后,如果当事人有酒驾或是无证驾驶等可疑行为,亦或者是在报案之后不遵守听候处理的义务,抛弃车辆后再次返回事故现场的,都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同时,即使当事人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但是却未报案并且自行离开医院,也属于这种情况。 再者,如果他们在离开医院时给伤者或家属留下虚假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也会被视为肇事逃逸。 还有,在交通事故明确发生以后,当事人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故意逃避调查,可视为肇事逃逸。 另外,有些当事人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并不承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然而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应当意识到事故的发生。 最后一种情况是,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或者是未经协商就给予受害人的赔偿费数额远远不足,而且当事人并未留存真实的个人信息,但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他是强行离开现场的行为,也是构成肇事逃逸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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