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共享汽车疑酒驾连撞4车,驾驶人需承担何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近期,辽宁省沈阳市发生了一起因共享汽车驾驶员疑似醉酒驾驶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这起事故导致四辆机动车受损严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称,受害车主在现场苦等两个小时与肇事司机协商无果之后,愤然选择向当地警方报案处理,这个事件已经迅速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和社交网络的热门话题。 在此次意外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那位涉嫌醉酒驾驶共享汽车的驾驶员,他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交通法规,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他因为疏忽大意而撞上了路边停放的几辆汽车,无疑加重了自己所应担负的责任。 作为一个理性和负责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这位驾驶员理应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容,合理合法地使用共享汽车。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位驾驶员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使自身面临侵权责任的追究,还对四辆汽车及共享汽车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他应当全权负责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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