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蒙古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法律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执行我国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危险驾驶罪被列入了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序列之中,其主要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是在公路上基于酒精的麻醉作用而驾驶机动车辆,或是参与提供校车服务以及人员密集的团体旅行活动,或者是在长途客运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数量或严重违反规定的最高速度限制等行为。这一罪行的设立,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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