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如成都以及国内其他各省市自治区,针对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惩治措施,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醉酒驾驶以及追逐竞技等违反道路安全法规的行为,倘若情节严重,甚至有可能升级为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对于此类危险驾驶罪行,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刑罚,同时附加罚金。而拘役的期限则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若该类行为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进而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那么便应按照处罚力度更重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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