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危险驾驶罪都是怎么处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规定,与道路交通相关的所谓“危险驾驶罪”的罚则如下:无论是在公共道路还是封闭车道亦或是高速公路,凡故意在其中驾车疯狂竞争追逐赛车竞技的行为;或者是故意酒后驾车,肆意超载、违规超速行驶;或者是在管理存储含有化学药品的车辆过程中,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因此导致公共安全面临危害的情况下,都将被判处为期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若机动车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以上列举的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那么他们也将按照相同的法律规定接受相应的惩罚。倘若这些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的刑事法规,那么就会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那一项法规进行定罪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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