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醉驾我不写谅解书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因醉酒驾驶而构成违法行为,我方不给出具刑事谅解书,倘若并无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况发生,那么醉酒驾驶者将无法通过减轻或从轻方式受到刑罚处置。
刑事谅解书,通常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家属之间针对案件结果达到和解共识后,由受害方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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