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派出所警察能管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酒驾行为,其属于交警部门的专属管辖范畴。
通常情况下,派出所主要负责处理一般的治安问题以及刑事案件等人事纠纷。 然而涉及到交通安全方面的事宜,则往往需要依靠交警部门进行独立处理。 当有人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时,将会面临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时扣留及罚款1000至2000人民币的处罚。 若因受到此类饮酒驾驶机动车的罚单而再次犯同样错误,将有可能被处以十天以下的拘留以及同样罚款数额,同时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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